近期互联网上关于腾讯的事件抄得沸沸扬扬的,而最新一期计算机世界的封面报道是关于腾讯的,并且起了个颇具轰动效应的名字《“狗日的”腾讯》。看完这篇报道也没有看出腾讯哪里是“狗日的”,更没有见一些新的东西,不过是把互联网行业流传已久的“全民公敌”的说法,以实例的方式给具体化了一下,迎合了一场所谓的“民意”,属于比较讨巧的报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当读到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主任胡延平还在质疑腾讯的创新能力,说它不仅不是卓越创新者,反倒是中小互联网企业的“创新天敌”和“互联网创新者的杀手”这段,我倒是不由得“冷笑”了一下。如果说腾讯是山寨者的天敌、山寨者的杀手,恐怕还靠谱。创新?我倒想问问,到底有些什么“创新”,被腾讯给扼杀了?难道联想打败了中关村的攒机商,也要背负扼杀创新的罪名?

        说腾讯是中国山寨文化的集大成者,牠缔造了中国山寨文化的一个帝国,腾讯所有产品均属山寨产品,而很多产品已经超越了被模仿的知名品牌。不错腾讯确实抢了很多人的饭碗,但被抢者中究竟有多少人敢以创新者自居?不过是大山寨挤垮了小山寨而已。如果QQ影音真的打败了暴风影音,QQ输入法真的打败了搜狗输入法,绝不是因为腾讯太强大,而是因为你自己的太不争气,太不尊重用户,太急功近利,一言以蔽之,太想投机,你不被打败谁被打败?

        在中国互联网创业者中,草根不少,草寇更多。与其成为没有底线的草寇的人质,还真不如让腾讯这样的公司来一统江湖,起码更大的商业利益会让它有更多的忌惮。在这个极度山寨化的中国互联网上,对用户利益来说,大公司的投鼠忌器,至少要比小公司的百无禁忌好一点吧?拿了用户的钱就玩失踪这种事,腾讯肯定不会干。

        至于创新,做一个山寨版Twitter实在不能算创新吧?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搜索过腾讯公司的专利,之前我在和讯博客上发表过一篇“腾讯抢注千余涉Q商标 避孕套也不放过”腾讯一家的专利申请数量,可能远远超过国内其他互联网公司的总和。你可以亲自来比较一下,试试把“腾讯”替换成任何其他互联网公司的名字。顺便再比较一下Google、Yahoo、Amazon,腾讯也一点都不逊色。

        计算机世界所说的那些创新者,其实很多都是从美国抄来点儿东西,又被腾讯抄了一下而已,比如最近闹得红红火火的团购网,国内哪个敢说是自己创新的。就因为这样嚷嚷腾讯扼杀创新,抢了中小互联网创业者的饭碗,未免过于矫情。腾讯还山寨了搜索和电子商务平台,百度和阿里巴巴也没因此死掉,盛大游戏被腾讯超越,陈天桥也没咒骂“狗日的”腾讯吧?

        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之前也坦言如果同是做即时通讯,自己在产品细节和技术上能够比马化腾做得好,但很难比QQ成功。为什么腾讯可以留住用户,以庞大的用户群体来带动其它产品短时间内的成功,因为马化腾是把互联网产品当成服务来做,其成功在于“打动人心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腾讯也该被骂,所有的大公司都该被骂。微软曾经当了几十年“公敌”,骂微软也曾经是一种时尚。Windows山寨了Mac OS,Excel山寨了Lotus 1-2-3,Windows Media Player山寨了RealPlayer,IE山寨了Netscape,Xbox山寨了PlayStation。甚至在OS X新版的发布会上,乔布斯还公开揶揄微软:微软,请打开你的复印机。公敌微软的复印机未能杀死苹果,更未能阻止Google成为挑战者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微软的老态,并不是因为它什么都想山寨,而是因为它甚至连山寨的能力都在逐渐丧失。今天谁还有诅咒微软的兴趣?所以被诅咒实际上是强者的特权。腾讯该为此高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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